导读: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对标“江浙沪”,扎实推进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着力提高生态环境服务效能。经统计,全市已有72个项目引用了区域评估成果,有效节约了企业投资成本和社会资源。
  为切实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对标“江浙沪”,扎实推进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着力提高生态环境服务效能。经统计,全市已有72个项目引用了区域评估成果,有效节约了企业投资成本和社会资源。
 
  从“制度”发力,夯实工作基点。制定印发《六安市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六安市“标准地”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和《六安市“标准地”环境标准执行规定》等文件,让区域评估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召开四次视频会议、一次现场会议推进“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编制区域评估报告过程中充分征求发改、经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确保科学、合理、有效。
 
  从“源头”发力,抓住准入重点。8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已全面完成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包括了区域内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监测因子覆盖园区主要污染因子及区域内发展产业的相关特征污染因子,并结合“三线一单”、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制定了各个园区“空间准入、环境质量管控、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环境准入”等“四个清单”。重点关注各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正面清单,提前“过滤”招商引资项目,坚决杜绝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污染项目入园。
 
  从“惠企”发力,锚定应用关键点。入园项目享受“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成果、告知承诺制审批、打捆审批、环评与排污许可并联报批”等便利,环评文件编制中涉及园区部分可直接引用区域评估结论。在符合涉秘要求前提下,可充分参考园区现有同类企业污染治理技术、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控经验,在开展公众参与时可按照规定在公示次数、时限、方式上予以简化。编制“四个清单”区域“带标出让”地块的建设项目以及“零土地”“零新增”的扩建、改建、单纯购置设备等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可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环评文件。
文章链接:环保在线 https://www.hbzhan.com/news/detail/146299.html